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原安徽八一化工地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效果評估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安徽八一化工地塊占地面積約為120畝,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蚌埠軍分區201廠,1971年交蚌埠市地方管理,后更名為安徽八一化工有限公司生產二部,主要生產對(鄰)硝基氯化苯、對硝基苯酚(鈉)、鄰苯二胺以及大蘇打,已于2011年完成搬遷,未來用地規劃為商住用地。
2016至2018年調查單位開展的土壤污染調查和風險評估結果表明,地塊土壤及地下水中部分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不可接受,需開展修復工作。其中土壤中污染物1,2-二氯丙烷、氯苯、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苯并(a)芘、1,3-二氯苯、1,4-二氯苯、4-氯苯胺、間-硝基氯苯、對-硝基氯苯、鄰-硝基氯苯、砷(As)對人體健康風險不可接受;地下水中污染物苯、1,2-二氯丙烷、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間-硝基氯苯、對-硝基氯苯、鄰-硝基氯苯人體健康風險不可接受。
二、修復工程概況
本地塊污染土壤采用異位熱脫附+原位熱脫附+原位生物化學還原進行處置,總修復量約為14萬方。2020年5月,施工單位開始實施該地塊的污染土壤修復工作,2022年12月,完成項目修復施工;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完成地下水修復工作。施工單位對地下水連續進行4個季度監測,自檢結果表明,地下水中污染物濃度均低于修復目標值。
三、效果評估結論
根據《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HJ25.5-2018)等相關文件要求,地塊污染土壤修復完成后,效果評估單位開展了修復過程類文件、環境管理類文件及修復效果類文件的審核工作。通過審核修復過程類文件,該項目的修復量、修復范圍、修復方法相關文件均通過環境監理和工程監理簽字認可,根據環境監理單位相關資料及環境監理報告結論,該項目修復過程按照備案的施工方案開展施工;通過審核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類文件,該項目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文件均通過環境監理簽字認可,施工單位修復過程中環保措施按照通過專家評審的修復方案要求落實;根據環境監理報告及相應檢測報告,修復工程施工期間廢水、揚塵、噪聲等均達標排放。大氣、施工排水、噪聲能夠滿足相應環境質量標準要求,期間未發生環境污染投訴事件。文件審核合格后,開展修復效果評估現場采樣工作。第三方檢測結果表明修復區塊修復目標污染物均未超過修復目標值,說明地塊內修復達到預期效果;潛在二次污染區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修復目標值,說明本次修復施工未產生明顯的二次污染情況。效果評估階段共布設33口監測井,結果表明地下水中修復目標污染物均未超過修復目標值;原位生物化學還原技術可能產生的中間產物指標均符合相應評價標準。
綜上,本地塊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復工程,土壤及地下水樣品中的所有目標污染物均滿足相應修復目標要求,地塊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修復目標。